劳动合同履行常见问题解答
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,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合同期限类型,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可解除合同,并需支付经济补偿。违约金仅限于特定情形。
1.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?¶
律师解答:是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2.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类型?¶
律师解答: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类型: 1)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约定合同终止时间;2)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; 3)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。
3. 劳动者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?¶
律师解答:可以,但需符合法定条件。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1)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工资;2)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;3) 用人单位存在侮辱、体罚、殴打等行为;4)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;5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。
4.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?¶
律师解答:可以,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。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1)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;2) 劳动者严重失职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;3)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;4)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合同无法履行,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;5)用人单位依法破产、解散或经营困难。
注意: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,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。
5. 劳动合同到期后,用人单位不续签,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?¶
律师解答:不一定。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,但劳动者继续工作,视为自动续签。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,且劳动者无过错,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。
6.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“违约金”吗?¶
律师解答:可以,但需符合法律规定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二、二十三条,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,但仅限于:1)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支付费用;2)约定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。
若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违约金,劳动者有权拒绝。
7.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?¶
律师解答:不建议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,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,一旦发生纠纷,劳动者难以举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