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如何筹集?

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,可按比例分摊或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中列支,经费收支需定期公告并接受监督。

    问:我所居住的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,并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,请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是要求物业公司支付,还是由我们业主来承担?

    答:您好,由业主承担。根据《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并不包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,因此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应由全体业主承担。工作经费既可以由业主按比例分摊,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,且经费的收支情况,同时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,接受业主监督。工作经费筹集、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