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卖出后,原租赁合同还有效
房屋卖出后,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,承租人可继续使用至租期结束。
问:王先生租了本市某区房管所两间公房作为商业用房.租期还没有结束,房管所便将这两间房卖给李先生.李先生要自己使用,要求王先生搬走.问:李先生这样做法律上会支持吗?
答:您好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,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"买卖不破租赁'意思是说,在还有人租用房子时,房子被转卖给他人,那么租房人可以继续租用,直到租期结束.上面这个案子中,李先生在买房子时,王先生就已经在租用这个房子了,那么王先生就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继续租用,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