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:
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分包?
违法分包包括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、未经同意的分包、主体结构分包以及二次分包等情形。
总承包人的哪些情形属于转包?
总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让给他人,以及挂靠行为均属于转包。
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,是否属于“肢解发包”?
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不构成肢解发包,但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这两部分分包出去。
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?
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包括质量、工期、工程造价、支付时间及方式等关键内容。
备案合同关于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条款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,是否有效?
备案合同中若工程造价和工期条款违反招标文件规定,则该条款无效。
《补充协议》改变备案的《施工承包合同》条款是否有效?
补充协议若改变备案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且无法定事由,则无效。
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均没有“垫资”约定,但是“黑合同”有垫资条款,是否有效?
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无垫资约定,但黑合同有垫资条款,该条款因背离实质性内容而无效。
没有备案的“黑合同”是否属于无效合同?
未备案的‘黑合同’在招投标前签订无效,招投标后签订的实质性条款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则无效,其他条款有效。
发包人通过委托的审价单位拖延工程审价,来迟延支付工程款,承包人怎么办?
发包人通过委托审价单位拖延审价以迟延支付工程款,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,拒绝支付或少付审价报酬,并追究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。
《司法解释》中有“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,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”的相关规定,“不予答复”的含义是什么?
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对竣工结算报告作出明确答复,视为认可该报告。答复包括确认或否认,未答复则默认认可。